平凉召开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联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近日,市住建局召开中心城区建设工地联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岳东生主持,邀请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市建筑管理局、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住建局相关领导和站室负责人,平凉中心城区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等共计1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分析当前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今后扬尘污染治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通报了市区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绝大多数施工企业没有严格落实城市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三个必须”和“六个百分之百”目标要求。个别项目未设置环境保护标牌;个别工地设置的围墙或围挡高度达不到要求;部分工地施工主要道路硬化、砂化不到位、排水不畅,“三洒两扫”制度形同虚设;大部分工地已设置洗车台或洗车设施,但工地洗车台、洗车设施的位置设置不合理,冲洗设备不到位,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沉淀池,部分工地的洗车台没有正常使用,车辆进出工地冲洗监管不严;现场堆放的渣土、裸露地面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砂浆搅拌作业无密封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差;密目网围挡不完整、破损,部分项目未安装视频监控;大多数企业及项目部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无扬尘控制方案,施工现场未能按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有效的扬尘防治工作;部分工程的监理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扬尘现象熟视无睹,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督促整改不力。对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现场扬尘防治效果较好的平凉市惠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城国际住宅小区,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平凉百兴国贸大厦项目,甘肃第八建设工程公司平凉分公司承建的平凉市人民医院儿童病区及住院部项目4个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2个项目拟处以罚款;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施工安全存在问题的5个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拟处以罚款;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安全存在问题的6个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效果不显著,周边环境、闲置土地防尘措施不到位的13个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管不力的3个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对1名项目经理一次性扣3分。

    市环保局局长张双鹤就大气污染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市安监局执法支队闫向荣支队长就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崆峒区住建局曹小平局长就建筑工程文明工地管理等方面工作提了具体要求,3户企业做了典型发言,3户企业做了表态发言。市住建局局长岳东生就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安全监管、文明工地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双鹤指出:我国许多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虽然明显改善,但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需求相比,仍然压力很大。市委、市政府对治理大气污染高度重视,市环保局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治污”措施。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同时也是“贡献者”。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都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向污染宣战”,不但科学认识大气污染,而且践行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为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平凉贡献力量。要扎实做好建筑工地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绿化固化外露土方等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市安监局闫向荣支队长指出了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未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及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填写不规范,未实行闭环管理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存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无复审记录等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尽快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抓紧完善事故隐患排查的各项制度和台账;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等要求。

    最后,岳东生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联合、市区联动的方式,对中心城区187个建设工地进行了一次“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真达标”的执法检查。这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进行的一次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人民利益的行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非常艰巨,形势逼人、责任重大,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进行监管。二是切实把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起来。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购置相关设备,以严格的要求对中心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进行监管,并且要管得住、管得好。做到制度规定到位,设备设施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治成效到位。三是筑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火墙”。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两个主体”,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缺一不可。要求市区住建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监管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执法、遵规守纪,建立相关监管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部门、到企业、到个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加大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机制,形成老百姓、媒体单位齐抓共管大气污染和工程质量安全的工作合力。